“够了!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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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pha收到眼线发来的消息,怒不可遏的咒骂了一声,他拿起行李袋,里面装着一支尚未组装的狙击枪。
“你要出去干什么!”
“干掉那个科里伦,他找到了有我指纹的相机!恐怕也知道了我没死!”他干的唯一一件蠢事,就是在触碰那个相机时没有带手套,因为里面暖气开的很足,如果再带手套,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结果太过谨慎之下,反而害了自己。
“先等等,现在我们不清楚完整的事实,兰道尔也不知道你的样子,如果你开枪就要一辈子被科里伦追杀了。”
“如果我不开枪,也要一辈子被他追捕。”alpha不顾弟弟的劝阻,带上鸭舌帽就走了出去,门在身后重重的关上,他一路掩人耳目的来到停尸房五百米处的一栋楼房前停下,这是瞄准停尸房最好的狙击点。
他爬上了顶楼,用锁扣锁好门,确保无人打扰,开始从钢管组装狙击枪,等一支完美的狙击枪形成,用时不过一分钟。
他借着纸箱遮掩身形,给枪上了消音器,从高倍率光学镜瞄准了停尸房,兰道尔正拿着那个相机从门里面走出来,果然跟传来的照片里一样高傲、目中无人,在瞄准镜里只有他一人,他沿着街道缓缓走动,那颗脑袋显的又大又清楚,alpha微微扣下扳机,只要继续摁下去,兰道尔的脑袋就会砰的一声炸开花,就在那一瞬间,他从光学镜中看到兰道尔将那相机捏碎,扔进了垃圾桶中。
在alpha难以置信的注目下,兰道尔亲手毁掉了这个证物,与其同时,兰道尔转过身来,正对着alpha藏身的这栋楼,他知道有柄枪正对着自己,那个内鬼恐怕早就把消息告诉刺刀了,而那栋楼是最好的射击位置,如他是刺刀,也会选择那个地方。
在从弗洛伦丝的口中得知那个男人的存在后,他将所有的事串联在一起,即使没有百分百的了解,那也知道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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