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着快乐的歌,心情美美的将车径直开到了国贸。

        车已经有了,兜里还很鼓,接下来,也该把自己的行头稍稍捯饬捯饬了。

        毕竟,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不得不说,有的时候,这衣服往往起的作用还是蛮大的。

        自己身上这些不值钱的衣物,还是从琅琊那边穿来的,确实是有些配不上自己富二代的身份。

        上辈子,白洵就特别喜欢范思哲这个品牌,因为他觉得那个美杜莎的logo特别带感,只不过明显不是他那个阶层所能够消费的水准,咬咬牙买那么两三件,还得当成传家宝一般的供着,非重大场合不舍得拿出来穿。

        而今天,进店之后,白洵就像是东西不要钱一般,将范思哲的男装扫荡了一圈,衣服、裤子、腰带各买了不少。

        鞋嘛,也选了几双阿迪,日常穿是足够了。

        钱包,买了那么多衣服,范思哲就给送了一个,白洵对这玩意儿没有特别的喜好,也就干脆将就用。

        对了,手机需要换一块,自己这个E398,实在是太low了,没点科技感,在各大品牌柜台上转了一圈,在这个非智能机的年代,白洵实在是找不到感兴趣的型号,便随便选了一块刚上市诺基亚的N93。

        反正过两年就换!

        至于手表,白洵对这也不感兴趣,也不喜欢自己手腕上多这么一个只能用来装逼的累赘,自然是没有购买。

        这一圈下来,也就是花了二十几万而已,卡里金额的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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