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的我,属于整个酒吧的焦点,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所以我说出去的每一句话,大家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我是个富二代,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但我说我想参加比武大会,还想得到冠军,现场好多人都嗤嗤笑了起来。
他们笑也正常,这座北方小城的民风确实彪悍,每年的比武大会都会涌现一批高手,死伤者大有人在。
我年纪轻轻,身材并不高大、体型也不壮硕,说出这样的话自然引人发笑。骨头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摇着头说:“朋友,比武大会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这可不是好玩的啊,不小心就要死的……你还是安心做个富二代吧”
骨头显然是看不上我的,以为我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找乐子的富二代,说完这番话就准备转身走了。
但我指着他身边的一个大汉,说我一拳就能把他放倒,你信不信?
骨头身边有三四个人,个个五大三粗、膀大腰圆,我指得是其中体型最壮的一个,这人剔着一个光头,脖子往下全身纹身,体重少说
有两百多斤,等于两个我了。
我的狂言,当然引起了全场的嘘声,骨头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最终还是摇摇头说:“朋友,你太自大了,你知道他是谁吗?他的绰号叫坦克,是去年比武大会的冠军,不是我看不起你,你连他一拳都撑不住,还是回家享福去吧”
嚯,没想到我随便一指,就指了个比武大会的冠军出来,看来我这眼光还是不错的嘛。
骨头说完以后,再次转身准备走了,坦克也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并且很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同样转身跟着骨头准备走了。
然而就在这时,我却轻飘飘地吐出一句:“什么坦克,在我看来不过是个鸡仔,被我轻轻一捏就能死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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