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了半天才挣了十二万,早知道他就不激动了。白家的挂名公司要三百万,十二万也就勉强能买个厕所。

        看来还得攻略男主攻。

        白汐看了一眼时间,这个点贺十万应该在书房办公,如果盛美丽说得没错,他今晚只能和自己同床共枕。除去他正常与故意拖沓的工作时间,自己应该还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准备。

        来来来,动起来,金钱再召唤。

        白汐打开了一扇尘封已久的衣柜,那天宋逸的话间接的提醒了他,原主买了很多情趣小内内,用来埋汰贺十万简直是在合适不过。

        在衣柜的左下角有一本粉红色的笔记本,静静地躺在各式性感的男士衣衫里。

        其实在白汐穿过来的第一天便看见了里头的衣服以及那个笔记本。鉴于衣服过于辣眼睛,他看了一眼便挪开了目光,唯看了看那本粉红色的小本本。

        里面记录着贺十万所有的喜好。他喜欢玫瑰、喜欢红色、他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平时会工作到几点…

        后面是原主的日记。而内容不乏是他对贺十万的深情以及对简晨曦的嫉妒,甚至贺十万一共对简晨曦笑了几次,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他会在每一页的末尾都写上一句话: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只是不爱我而已。

        而每一句话上都被眼泪所覆盖,皱皱巴巴的模糊了每一个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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