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愉快!”

        凌风与刘泰格振华唱片当初签署的协议里面,约定的是扣除部分基础成本后的分成。后面刘泰格又自掏腰包帮助凌风拍MV,磁带与CD制作方面也是按照高标准来的,在这张唱片上面他们的投入的成本不低。

        如果刘泰格他们想忽悠凌风,完全可以把相关成本做成虚高。

        对于拿到这第一笔3万元新币的分红,凌风感觉还是非常愉快的。总体而言,刘泰格与苏丰年两位合伙人还是比较守信。

        当然,从刘泰格与苏丰年角度出发,他们还期盼与凌风的继续合作。

        凌风拿到手的这3万元新币当下可兑换成16万多元人民币,在上海中心城区可以买一套地段很好的大房子了。

        不过,凌风今年的目标是至少赚取100万人民币以上,争取去上海买一栋老洋房。在魔都拥有一套老洋房,这也是他前世时候的一个梦想,

        新加坡本地的别墅他是指望不上了,因为这里的别墅只卖给新加坡公民。

        凌风最近一直在研究如何在新加坡注册自己的公司。他早已经开始做好离开西尔电子工厂设立自己音乐工作室的准备工作。在新加坡有自己的公司,将来回去国内投资,还能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三免两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

        他曾去了新加坡公司注册局ACRA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凌风,像凌风这样的外国人如果要在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有一位新加坡本地公民或者持有PR绿卡的永久居民成为合伙人股东。

        他当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老同学林佳桐合伙,她大学毕业后就收到新加坡移民厅的邀请函,持有了新加坡PR永居绿卡。

        后来一想,不行,最近林佳桐一直在节目里面想尽各种办法,默默地帮助宣传自己的专辑和歌曲。如果她是股东,这里面的猫腻就说不清了。再加上新电台是新加坡国企,这样做可能将来会害了林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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